缴费网点
燃气增购 临时增购:
1、非采暖期内:居民壁、居民壁灶、居民灶加热水器及居民灶表内剩余气量为 10 方以下;
2、采暖期:居民壁、居民壁灶为 100方以下,居民灶、居民灶加热水器为 10 方以下
用手机将基表字轮累计量、液晶屏余量/额拍照,持手机照片及燃气卡至燃气大厅办理增购业务。
用户半年内已增购三次的需要预约安检,凭安检单办理。
3、长期增购:
房屋面积超过100平方(用气性质为居民壁、居民壁灶),携带与系统信息相符的产权类相关证明(带有房屋面积信息)、及对应的燃气卡到燃气大厅办理。(仅限采暖期办理)
4、非居民增购
持控制器余量照片到客服大厅二楼核算站办理
营业大厅日常受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