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明确了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明确了省内异地就医待遇政策。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其标准和参保地的政策。这部分重点对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和药店购药政策提出了具体规定。
加强经办管理服务。包括明确职责任务,强化信息管理和加强基金监管。这部分重点强调参保人异地就医的信息管理,借助异地就医推动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特别针对门慢(特)病监管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