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将于11月28日起执行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60种药品平均降价48%。
这些中选药品涉及31个治疗类别,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肝癌、肾癌、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
全省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部分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此次集中采购。省医保局要求,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对使用中选药品可能导致患者用药调整的,各地医保部门要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对医师和药师的培训和政策解读,向患者特别是有特殊用药需求的患者做好解释说明和宣传教育工作;医疗机构要做好用药衔接,做到药品使用有序过渡,防止“一刀切”。
本次集中采购中,“一省双供”模式的建立成为一大亮点。据了解,为应对中选药企无法供应、停产等违约失信问题,确保临床使用稳定,本次集中采购首次引入备供机制,每个省份同时有一个主供企业和一个备供企业。例如,抗癌药马来酸阿法替尼片,陕西的主供企业是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备供企业是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主供企业不能对医疗机构的订单及时作出响应,为保障临床需要,医疗机构可采购备供药品;当主供企业出现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不能及时足量供应或被取消中选资格等情况,不能满足全省医疗机构需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带量采购协议时,按照相关程序由备供企业替代原来的主供企业履行带量采购协议。当备供企业也不能满足供应需求的,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启动增补供应企业流程。
本次集中采购主供企业和备供企业中选药品,按照中选供应陕西价格直接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械采购平台挂网。省医保局近日也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了中选药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