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货车限行规定(时间+区域)

地方特产2022-11-22 17:21:37未知

  呼和浩特货车限行规定

  实施时间:2022年6月15日起

  除城区快速路、高架路主路全天24小时禁行外,允许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在其它城区道路每日避早晚高峰通行(早高峰时段7:00---9:00;晚高峰时段17:00---19:00)。

  点击查看:》》关于调整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实施时间:2020年6月28日起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关于货运车辆实行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避免柴油、汽油货运车辆集中入城造成聚集性污染,减少机动车尾气区域性污染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室、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以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有关货运车辆及城市物流配送行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货运车辆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外埠过境黄牌货运车辆请从城区外围的110国道、G6、G5901(绕城高速)过境。准备进入市区运送货物的货运车辆请就近选择物流园区接驳转载。拉运不可解体物资、确需驶入市区的请到交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按规定时间、路段通行。

  外埠蓝牌货运车辆早6:00至晚22:00禁止在城区北二环快速路(不含辅路)以南、西二环快速路(不含辅路)以东、科尔沁快速路(不含辅路)以西、南二环快速路(不含辅路)以北区域内的市政道路通行。

  二、尾气排放未达到环保部门检测标准的货运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上道路通行。

  柴油国三标准以下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城区道路通行,具体禁行区域为:北二环快速路以南、西二环快速路以东、科尔沁快速路以西、南二环快速路—银河南街—云中路—南二环快速路以北区域。

  三、所有货运车辆城区内须避高峰通行,避高峰时间早7:00-9:00;晚17: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避高峰区域:北二环快速路以南、西二环快速路以东、科尔沁快速路以西、南二环快速路—银河北街—云中路—南二环快速路以北区域内的市政道路。同时,全天24小时禁止在二环快速路主路、城区高架路主路、机场路主路通行。

  四、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响应国家号召,鼓励新能源车辆和清洁能源车辆的发展。本市核发的绿牌照新能源厢式、封闭式货运车辆及本市核发的蓝牌照清洁能源货运车辆、运送鲜活农畜产品的货运车辆避高峰后允许在城区道路通行,不受路段限制。

  本市核发的绿牌照微型封闭式货运车辆(面包车)及本市核发的蓝牌照清洁能源微型封闭式货运车辆(面包车)可在二环快速路主路、城区高架路主路、机场路主路避高峰通行。

  五、本市核发黄牌照货运车辆早6:00至晚24:00,禁止在城区北二环快速路以南、西二环快速路以东、科尔沁快速路以西、南二环快速路—银河北街(不含)—昭君路—南二环快速路以北区域内的市政道路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在机场主路、新华街(腾飞路—通道路)、呼伦路(北二环快速路—南二环快速路)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全挂、半挂牵引车、四轴以上载货汽车驶入市区通行。

  本市核发蓝牌照栏板式货运车辆早6:00至晚22:00禁止在上述区域内的市政道路通行。

  六、本市核发蓝牌照厢式、封闭式货运车辆早6:00至晚22:00禁止在新华大街(腾飞路—通道路)、呼伦路(北二环快速路—南二环快速路)、锡林郭勒路(南二环快速路—火车站)、敕勒川大街、北垣街、腾飞路通行。

  七、危险化学品载货汽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G6、G5901(绕城高速)以内市政道路通行。确需驶入的请提前到公安交管部门备案,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八、洒水车、清扫车、道路养护车、园林浇灌车等公用事业专项作业车辆应避早晚高峰作业,避高峰时间早7:00-9:00;晚17:00-20:00。在市区从事作业的车辆请提前到公安交管部门备案,严禁无牌无照车辆、报废车辆、未年检车辆、农用车辆从事作业活动。

  本规定自2020年6月28日起开始实施,本通告与《呼市公安交管支队关于城区部分路段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呼公交管通 [2020]10号)同步执行。之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的有关货运车辆管理规定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主。届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监控和现场执法相结合的办法对驶入禁行区域道路通行的货运车辆进行管理。

  特此通告

  2020年6月15日


  实施时间:2020年5月20日起

关于城区部分路段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

  按照《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呼党办通〔2020〕3号)要求和相关工作任务部署,避免柴油、汽油货运车辆集中入城造成聚集性污染,减少机动车尾气区域性污染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将对城区内个别区域部分路段货运车辆通行进行管控,并发布如下管理通告:

  一、新城区海拉尔东街办事处区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气象局西巷(兴松小区西口至海拉尔西街路段;公主府街:通道北路至团校巷路段)、海拉尔西街(通道北路至呼伦北路路段)、赛马场北路(通道北路至呼伦北路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二、回民区红旗小学区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草原明珠路(海拉尔西街至预备役师北街路段)、海拉尔西街(阿拉善北路至西二环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三、玉泉区南湖湿地公园区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1、银河南街(昭君路至云中路)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2、昭君路(世纪十八路至银河北街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渣土车、商砼车、散装水泥罐车、运煤车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四、玉泉区青城公园区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1、石羊桥路:中山西路至五塔寺东街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2、大学西街、大东街:小召前街至公园东路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3、梁山街、东寺巷、吕祖庙街(梁山街至石羊桥北路路段)、新民街(梁山街至石羊桥北路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五、赛罕区二十九中区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1、丰州路:南二环辅道至学苑东街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2、鄂尔多斯东街:丁香路至展览馆东路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3、展览馆东路:学苑东街至南二环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4、巨海城南巷、巨海城北巷、二十九中西巷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六、赛罕区金桥小学区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1、世纪东街:兴安南路至青河路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2、双河路:世纪东街至阿拉坦大街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3、昭乌达路:阿拉坦大街至帅家营路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4、乌尼尔东街:昭乌达路至兴安南路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七、如意开发区如意公园区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1、万通路:新华大街至如意和大街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2、腾飞南路以东:阿吉泰路(翠柳巷)、新吉乐街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八、金川开发区工大区域

  限行道路及管控措施:

  1、金四路:汇金道至金六道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2、金五道(南北段):金四路至金五路路段6:00—22:00禁止轻型货运车辆驶入;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上述管控措施不限制新能源车辆,不限制工程抢险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拉运鲜活农畜产品车辆、拉运医用防疫物资车辆。

  确须驶入禁行线路的货运车辆,提前到公安交管部门备案,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本规定自2020年5月20日起开始实施,之前发布的相关货运车辆通行管理通告个别条款与此通告相抵触的,以此通告为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采用电子监控和现场执法相结合的办法对驶入禁行区域禁行路段道路通行的货运车辆进行管理。请广大驾驶人相互转告,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2020年5月9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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