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能否跨区办理婚姻登记?
答:2020年3月10日起,佛山全市各区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可按规定受理佛山市户籍居民跨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国内居民、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办理程序(一)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补领结婚证条件的,予以登记。
线下办理
是否必须预约:是
预约途径:请通过广东民政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www.gdhy.gov.cn/)或关注“佛山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