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执行期限

地方特产2022-11-20 22:10:15未知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闽人社文〔2022〕72号文件精神,截止2022年12月31日,根据目前现有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一是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凭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3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二是对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累计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1年以上。

  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证书不能与见证补贴重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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