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公租房首次摇号分配规则
1.房源排序。将可供分配的房源信息录入公租房摇号系统,通过摇号系统对房源进行排序。
2.确定分房对象并排序。依据可供分配的房源数量,通过公租房摇号系统在第一轮候库中摇号产生同等数量或适当大于本次房源数量的申请家庭做为本次分房对象,排列顺序以摇号系统生产的序号为准。
3.房源与分房对象匹配。经过两次摇号排序后,房源序号与分房对象序号一一对应,即为分房对象所分配房源。发放公租房配租通知单,保障对象持配租通知单到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签约入住手续。
4.若分房对象无法取得联系或放弃所分配房源的将退出第一轮候库,可按新申请对象重新申请进入第二轮候库。该房源自动转入下次轮候选房。
首次轮候分房结束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腾退房源情况再次组织第一轮候库中申请对象轮候分房,具体轮候方案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直至第一轮候库中申请对象全部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