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设置为100元/年、900元/年、1000元/年、1500元/年、2000元/年、2500元/年、3000元/年、6000元/年、8000元/年、9000元/年共十个档次,由个人自主选择标准缴费。
其中,100元缴费标准仅适用于建档立卡未脱贫的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以及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员,经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核查确认后,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政府补贴每人每年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