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身份证办理预约入口
入口1:中山市政务网(自信切换办理的镇区)
入口二:中山云预约小程序
受理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户籍居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民居民身份证到期、损坏、户口登记项目主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到期前三个月内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居民身份证遗失、被盗、被抢的,应及时向就近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或派出所)申报挂失登记,并迅速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市外人员户口迁入本市导致户口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在户口迁入后及时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本市居民户口发生迁移的,自愿申请换领迁移后户籍地址的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自愿申领,由亲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携同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