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
综合类:2020-2022年毕业且未在我省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已与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签约入职人员不得应聘。
教育类、卫生类: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2年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面试,需在考察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再列入拟聘用范围。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曾受过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