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户籍农民申请共有产权房有哪些条件

地方特产2022-11-18 05:12:51佚名

  淮安户籍农民申请共有产权房条件

  1.具有淮安市户籍的农民;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

  政策咨询方式:

单位

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

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人民南路清晏小区8幢四楼

89333561

柳树湾街道办事处

西安路188号

80329521

闸口街道办事处

都天庙街100号

83936009

浦楼街道办事处

北京南路33号

83960509

淮海街道办事处

健康东路55-1号

83662310

长西街道办事处

漕运西路88号

80328339

水渡口街道办事处

洪福小区西侧水渡口街道办事处

80329621

清浦街道办事处

天津路1号

83989629

清江街道办事处

人民南路7号

83989103

长东街道办事处

和平路11号长东街道办事处2楼服务大厅

83770029

府前街道办事处

大治路20号府前街道办一楼大厅

80325675

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迎宾大道8号1408室

83716095

钵池街道办事处

汕头路18号钵池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89890033

新港街道办事处

淮海西路179号新港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83349671

枚乘街道办事处

明远东路18-1号枚乘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83186945

市住房保障中心供应科

健康东路55号房产大厦八楼

8367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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