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户籍农民申请共有产权房流程一览

地方特产2022-11-18 05:12:00未知

  淮安户籍农民共有产权房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相关材料转送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3.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收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材料后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市住房保障中心;

  4.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住建局(局保障处)对申请人的要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住建局(局保障处)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通知申请人。

  【拓展内容】

  我市将人才安居保障与市民住房保障充分结合,把人才安居保障方式从3种增加到6种,即提供专家住房、人才公寓、发放购房补贴及提供共有产权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共有产权房,是指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购房时,与政府按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住房(政府出资份额最高为保障标准的50%)。

本文标签: ,住房  ,中心  ,产权  ,申请人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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