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申报时间为当季度结束后的下一个整月申报,申报月结束后进行审核、公示、发放。
二、申报地址
申报系统为“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5a.hrss.zhenjiang.gov.cn),登录账号是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单位账号,申报栏目在“镇江‘聚镇’计划专栏”内,选择“句容市”开头模块即可。
三、所需材料
生活补贴申报所需材料:1.身份证;2.社保卡;3.劳动合同;4.学历学位证书。
租房补贴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1.租赁合同;2.租房发票。
租房发票开具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房东身份证复印件;3.房东不动产权证复印件;4.租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5.银行卡。开具租房发票地点: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税务窗口或各镇税务所。
四、其他事项
1.在集中申报月时间内,所有企业应不定时登录系统查看申报进度,如有不符合条件退回的,根据反馈及时重新申报,以免出现申请补贴人员不能及时享受补贴的情况发生。
2.租房补贴审核通过人员应及时核对之前提交的租房发票时间是否过期或即将到期,如有此类情况发生,请及时开具新的租房发票,并上传至申报系统,更新发票期限。未及时更新人员将停止发放租房补贴,后果自负。
3.已申报成功,并审核通过享受补贴的人员不需要重复申报,只需要申报一次即可。
五、联系电话
如有疑问详情电话联系句容市人才服务专窗,联系电话:0511-8723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