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在浙江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浙江省户籍居民,婚内生育,即可在长三角区域内非户籍地申请办理跨省(市)新生儿入户。
合肥新生儿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1.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
办理地点:
合肥市全面启动了新生儿入户“全省通办”和长三角区域“跨省通办”信息化办理流程,居住在我市的长三角区域居民办理新生儿入户业务,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公安机关就将直接在原户口簿上打印新生儿户口信息页,替代了此前的“缴旧寄新”。无需两地奔波。
以“直接打印”替代“缴旧寄新”:
从2022年11月1日起,在相关技术支持完成后,以“直接打印”替代“缴旧寄新”,即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直接在原户口簿上打印新生儿户口信息页,不再收缴旧户口簿后邮寄新户口簿,实现申请人在实际居住地即可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及户籍证件签发,真正实现长三角区域新生儿跨省(市)入户全面信息化办理,也为后续在全国范围内实现 “跨省通办”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