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主城区公租房租金多少?
根据《济宁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根据配租家庭住房困难程度及收入情况,按不同档次收取: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按租金标准足额收取;
(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按租金标准的80%收取;
(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租金标准的 60%收取;
(四)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住房困难家庭,按租金标准的 35%收取。
注:
本办法所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主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80%且不符合城市低收入、低保、特困条件的家庭。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市低保标准,但低于城市低保标准 2 倍,且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正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
本办法所称分散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正在享受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待遇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