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申领范围

地方特产2022-11-16 19:26:56未知

  申领范围

  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偃师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二手房),在房管部门取得网签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

  且在2022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

  在2023年1月1日(含本日)以后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经审核无误,按照缴纳契税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

本文标签: ,契税  ,日期  ,偃师  ,凭证  ,对象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