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后,如何补领结婚登记证呢?
当事人双方持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且同时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补领结婚登记证条件和以下三项要求,即可在全市任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补领结婚登记证。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2.当事人为唐山市户籍,且原办理结婚登记机构为唐山市内婚姻登记机构;
3.当事人婚姻信息在婚姻登记系统中可查,且档案信息与现身份信息完全一致。
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可向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证件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