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公租房外来人员申请条件 涞水公租房申请

地方特产2022-11-16 10:04:14佚名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1、涞源县城区办以外的其他乡镇户籍;2、涞源县行政区外的户籍)可以通过居住地居委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5倍;

  3.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

  4.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以后不具备申请条件。同时原申请人女性55周岁以后,男性60周岁以后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公租房申请人员)。

  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如有车辆,其购置价(以购车发票为准,不能提供购车发票的以新车裸车购置价为准)应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营业执照及入股经营行为,注册资金、入股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不在符合保障房条件。

本文标签: ,涞源县  ,万元  ,申请人  ,住房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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