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医保中心生育保险业务办理
地址:长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吴山路与南一环交口)1楼
业务电话:0551-66222265 0551-66689892
备注:没卡就直接办卡,同一地址,当天就办好了。
异地医院生育的,到合肥市医保中心备案:
参保对象生育之前,持①本人社会保障卡、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③结婚证、④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合肥市医保中心办理备案。★备案成功之后才能报销产前检查费用
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对象先行垫付。
生育出院结账后的4个月内携带《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及表中要求的材料到合肥市医保中心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含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将于申报后的下一个月30号发放;
※生育津贴将于申报后的下一个月30号开始逐月发放;
※备案时有社会保障卡的,上述生育待遇发放至您的金融社保卡中。
备案时只有临时社保卡的,上述生育待遇发放至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银行领取。
※选择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生育的,属于异地医院生育。
※出国、赴港、澳、台地区生育的,不属于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不能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