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所属期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征收啦!如果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不够了解,不懂如何申报缴费,就来一起学习吧!
01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它是政府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旨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而向用人单位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02残保金征收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保金。
03残保金征收对象
连云港市赣榆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凡未安置残疾人或安置残疾人未达到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5%比例的,均属于残保金征收对象。
04残保金如何计算缴纳
本单位应缴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
其中:
(一)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企业在职职工年平均数计算,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按照残联部门年审后确认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2021年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按实际月份于2022年申报缴纳残保金,成立不足1月的,2022年不缴纳残保金。
05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
按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根据《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社会平均工资执行全省统一标准,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06赣榆区残保金征收比例
2022年赣榆区残保金分类分档征收比例见下表:
07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20〕438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二)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08征缴方法
(一)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经残联审定上年度安置从业残疾人数后,单位及时在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安置残疾人比例高于1.5%(含)的用人单位,无需缴纳残保金,但要在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进行零申报。
(二)未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及时在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纳。
(三)享受残保金免征政策的小微企业,应及时在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纳,申报后系统自动计算享受免征优惠政策。
09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征收机关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10残保金征收政策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 12366
连云港市赣榆区残疾人联合会 0518-8063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