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简介:
咸阳市救助管理站位于渭城区迎宾大道李家寨村西1000米,北临高干渠,距二十局什字2公里。是在咸阳市收容遣送站(1962年成立)的基础上于2003年8月1日更名而来的。2014年10月新迁现址,占地38 亩,总建筑面积5689平方米。在咸阳市东明街30号设咸阳市救助管理站城区分站。科级建制,隶属咸阳市民政局管理,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人员17人。
主要承担外地与本地流入咸阳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我市行政区域内流出到外地流浪乞讨人员的接送及救助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因残障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因法定监护人服刑、重病、遗弃等原因事实上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因法定监护人监护缺失、家庭暴力、家庭矛盾等监护失当的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面临辍学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未成年人,因被拐卖、非法雇佣等其他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咸阳市救助管理站下设办公室、救助管理科、未保科、后勤科、伙食科。
二、联系方式
电话:029—33739834
求助热线电话: 029-33737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