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狗证变更登记
登记的犬只转让、赠与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变更养犬地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养犬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提交养犬登记证、犬牌;
(2)公安机关对申请变更的养犬登记信息进行核查;
(3)对符合变更条件的犬只登记信息予以变更,收回原养犬登记证、犬牌,制发新的养犬登记证、犬牌。
二.狗证注销登记
登记的犬只遗失、死亡或者迁出重点管理区的,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1)养犬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提交养犬登记证、犬牌;
(2)公安机关对申请注销的犬只登记信息进行核查;
(3)对符合注销条件的犬只登记信息予以注销,收回养犬登记证、犬牌。
二.办理点汇总
1.东营市公安机关所设养犬登记点
图源:东营公安
图源:东营公安
2.滨海公安局所设养犬登记
图源:东营公安
图源:东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