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热电有限公司收取至2023年度采暖费通知

地方特产2022-11-13 07:30:03未知

  莱阳市热电有限公司:关于收取2022-2023年度采暖费的通知

  尊敬的采暖用户:

  您好!

  2022-2023年度采暖期收费工作已开始,现将今年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时间

  2022年9月5日起-10月31日止。

  二、收费标准

  执行莱阳市物价局《莱价字(2008)19号》文件规定:居民单价22元/㎡,非居民单价33元/㎡。

  三、缴费方式

  (一)收费窗口缴纳及办理时间

  (二)微信公众号及支付宝缴费流程

  (1)微信、支付宝关注“莱阳市热电有限公司”;

  (2)进入公众号、生活号后选择“在线缴费”中的“用户缴费”;

  (3)首次需使用手机号、验证码注册登录;

  (4)登录成功后点击“立即添加”根据小区、楼号、房屋号选择缴费房屋;

  (5)绑定业主姓名(不确定可到各收费点现场查询或拨打客服热线进行查询);

  (6)点击“查询缴费”;

  (7)确认缴费信息后点击“待缴费金额”进行缴费,输入支付密码缴费成功。

  (三)爱山东APP缴费流程

  下载爱山东APP—服务—生活缴费—农行暖气费—莱阳市热电有限公司,输入服务号缴费(由于首次使用,服务号可到各收费点或拨打客服热线进行查询)。

  四、相关事项

  1、用热率:首次申请供热的住宅小区,用热率必须达到30%及以上方可办理供热相关手续;已办理供热手续的住宅小区,用热率不足30%的单元楼不予供热;30%以上(含30%)不足50%的单元楼,参照烟台市的做法,可与我公司达成协议后加收10%的热损费给予供热,但不保证供暖温度达到规定要求;用热率50%以上(含50%)不足70%的单元楼可与我公司达成协议后供热,不加收热损费但不保证供暖温度达到规定要求。(收费结束后进行加收,可在公众号缴纳)

  2、供热报停: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请本采暖季不用热用户在10月17日前到人社局换热站收费点、城投集团热电有限公司收费点3、4号窗口办理报停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停的用户在试压及供热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请办理接管(申请日期截止到10月8日)、入网、报停、退费及欠费等问题的用户,持房产证与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至人社局换热站收费点、城投集团热电有限公司收费点3、4号窗口咨询办理。

  4、带阁楼、附属房等用热:阁楼及附属房等与主楼暖气串联,需报停的用户,必须具备分户关闭条件或自行拆除,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缴费供热。

  5、往年欠费:用户需自行到收费大厅一并缴清后方可供热。

  6、请用户自觉拆除家中安装的放水阀或循环泵,严禁排放供暖系统里的水,一经发现将不予供热。

  五、温馨提示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用户到收费点办理业务时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配合测温等防疫工作,并与他人保持安全接触距离。

  六、其他不明事宜,请致电0535-7779555、0535-7779222进行咨询。

  莱阳市热电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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