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高专学生和预科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二、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三、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LPR5Y-0.3%),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四、利息
借款学生在读书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仍由财政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