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
1.在本县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县创办企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2.2020年至2022年,在本县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农民工(指非城镇居民),其中创办小微企业的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符合条件的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该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0日。
3.2021年1月1日起,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该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