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1、受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的,应当换领、补领新证。
2、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登记表》(窗口领取)
2、居民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或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办理地点
户籍地、现居住地的区级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均可申请办理。
4、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5、办理费用
收费金额:40元/证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四、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1、受理条件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2、申请材料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请办理身份证时,即可现场申请临时身份证。)
3、办理地点
户籍地的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4、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5、办理费用
收费金额:10元/证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五、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1、受理条件
非本地户籍公民到我市就业、就读、居住且符合异地受理情形的,可以向居住地的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登记表》(窗口领取)
2、居民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或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各区领取方式不同请提前致电咨询)
3、办理地点
居住地的区级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申请办理。(详情见文末)
4、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5、办理费用
收费金额:到期换领20元/证,丢失补领40元/证。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文末附件)
六、宜昌城区身份证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1. 西坝辖区居民、点军区点军派出所辖区以外的居民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2. 办事大厅夏令时至8月31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