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低保一类二类三类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21年每人每月60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630元,其中财政补助水平由2021年月人均不低于300元提高为月人均315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21年每人每年4660元提高为每人每年5040元。月人均不低于420元;其中财政补助水平月人均不低于21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按照一类每人每月335元;二类每人每月200元;三类每人每月160元。
申请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月将救助对象名单提交县级部门备案。
乡镇(街道)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乡镇(街道)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