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022
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将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纳入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范围。
按照“免申即享”的惠企、便民服务理念,将纳入缓缴范围的参保单位名单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见附件1)。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查询了解有关缓缴信息。
未纳入缓缴划型范围的参保单位,务必于2022年9月25日前向各县区医疗保障中心或市医疗保障中心提交缓缴书面承诺书(见附件2),市医疗保障中心据此调整缓缴单位名单,将参保单位纳入缓缴范围。缓缴月份、缓缴期限、待遇保障依次顺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