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办理结婚登记指南:
一、办理条件
1、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亲自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不许他人代替);
2、申请结婚的男女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3、双方不得有配偶,否则构成重婚罪;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所需材料:
1、双方当事人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含户口首页),因故不能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离过婚的,还需携带离婚证件原件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3、3张2寸双人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4、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办理流程(线上预约/电话预约):
1、线上预约:
申事人可通过“冀时办”APP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第1步:下载安装并注册认证“冀时办”APP;(点击下载)
第2步:进入“服务大厅 - 婚姻登记”专区,点击“婚姻登记预约/婚姻登记预约查询”;
第3步:填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选择登记机关、预约时段信息,确认后办理完成。
(另外申请人也可关注“河北民政”公众号或“冀时办”小程序,在“服务区”选择“婚姻登记预约”,步骤与APP办理相似)
电话预约:
未开通网上预约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原则上实行“电话预约、分时段登记办理”,办理登记业务时,当事人需在室外空气流通处等候,叫号后可进入大厅办理。
注意事项:
1、自6月1日起,张家口市启动结婚登记“市内通办”,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所在市辖区内居民的,可以选择辖区内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目前暂不放开离婚登记、婚姻登记证补领“市内通办”;
2、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业务仍由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统一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的,继续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