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六年免检车辆条件

地方特产2022-04-09 06:01:06未知

   一、6年内免检政策:

  1、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2014年9月1日(含)起实施。

  2、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3、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限检验。

  4、车辆临近检验日期或者逾期未检验的,应及时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2014年9月1日前已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

  5、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

  6、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7、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仍需每2年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时需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办理免检业务所需资料

  1、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

  5、属于机动车所有人本人申请的,审核身份证明原件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属于代理人申请的审核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书。

本文标签: ,机动车  ,车辆  ,政策  ,注册登记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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