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
1、非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自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2、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发放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设置3年过渡期,主要依据和考量是新国标实施和保障群众财产权益。
3、《条例》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非标电动自行车;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置换或者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
为什么给秦皇岛非标电动车规定了三年过渡期?
地方特产2022-11-11 07:30:14佚名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
1、非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自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2、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发放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设置3年过渡期,主要依据和考量是新国标实施和保障群众财产权益。
3、《条例》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非标电动自行车;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置换或者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
为什么给秦皇岛非标电动车规定了三年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