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异地住院(生育)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现场办理: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市各分公司办理
1.哈尔滨分公司道里区尚志大街93号2号和3号窗口;电话:84888265
2.南岗支公司南岗区花园街281号5号窗口电话:53607657
3.太平支公司道外区东直路150号4号窗口电话:57627426
4.香坊支公司香坊区公滨路393号9号窗口电话:55640728
5.平房支公司平房区青年街35号4号窗口电话:86531836
6.呼兰区公司呼兰镇南大街307号6号和7号窗口电话:57320208
7.阿城支公司阿城区延川大街427号6号窗口电话:53769400
8.阿城区保障局阿城区金龙路7号11号窗口电话:18504503892
9.双城支公司双城区花园大街100号5号窗口电话:53113367
10.双城医保局双城区新兴街99号10号窗口电话:18504503985
四、办理流程
1.申请:
网上预约:参保人在网上预约申请报销,填写预约申请单。现场办理:参保人将报销材料提交至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市各分公司经办窗口,申请报销。
2.受理:
网上预约: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报销材料至窗口,由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现场办理:携带报销材料至窗口,由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报销材料符合哈市现行政策的,工作人员将对本次报销材料进行信息录入,并打印业务受理回执单。报销材料不符合哈市现行政策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原因并当场退回材料。
3.审核:工作人员完成对报销材料的核实、录入、结算、复核等工作。
4.拨付:基金财务对医疗费用票据进行确认并拨款。
5.办结:参保人收到报销款。
五、申报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医疗费用清单
4.病历复印件或诊断书
注: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社保卡银行功能未处于激活有效状态,须另提供哈尔滨银行账户;外伤住院、急诊住院或医疗费用总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患者须另提供完整的病历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办理进度查询
网上办理: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城乡居民个人就医情况查询”查看办理结果
八、监督电话
0451-87153938
九、服务质量及满意度评测
网上评价: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现场评价:受理窗口评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