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认购定金:
需在认购当日24:00前(开发企业收到款项时间为准),以转账形式向开发企业指定账户缴纳认购定金人民币10万元。选房家庭需提前确认银行卡无转账限额且资金充足,转账时选择到账形式为实时到账。
开发企业将对截至当日24:00未足额缴纳定金的申购家庭进行清退,经公证处公证后,房源于次日选房开始前释放至系统。清退后,申购家庭次日起将不能进入选房系统,并计1次弃选。
转账时请备注好主申请人姓名和选定房号(如张三,1-1-101),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兴瀛置业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1111180104003089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红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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