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4人气:作者:未知
一. 有哪些特殊情况参保患者,可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无需办理转诊手续。
1. 65周岁以上老年患者;
2. 病情紧急、危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入院治疗的;
3. 手术病人(含复诊)、精神疾病、传染病等在基层医疗机构不具备诊治条件的;
4.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定的在市级统筹区内按病种支付疾病、单病种支付疾病的患者;
5. 因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不能正常流动的情况。
二. 分级诊疗待遇支付
1. 各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符合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要求的参保患者,须在住院病历中收存转诊单。
2. 对于符合分级诊疗规范要求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采取鼓励性政策。对符合转诊规范要求的上转者,上级医疗机构执行两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差额部分。符合下转条件的参保人员转至下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且继续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与本次转诊疾病相关医学康复治疗的,出院结算时取消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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