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金华市电子居住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申领电子居住证的条件与原申领实体居住证条件一致,即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1、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指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并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
2、合法稳定就业:指满足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农业承包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持有工商执照等一个以上条件的。
3、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自购房屋、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集体宿舍、签订租赁合同且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居住出租房屋等。
4、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办理入口:
在金华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通过互联网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可便捷申领使用电子《浙江省居住证》。
办理流程:
方式1:在“浙里办”首页上端找到“全省通办 一次办成”栏目点击进入,从“身份户籍”栏目点击进入后,找到并点击“流动人口服务”专栏。
图片来源:金华公安微信公众号
方式2:在“浙里办”首页上端找到“全省通办 一次办成”栏目点击进入,靠左下位置找到“数字社会”点击进入,从“浙里民生关键小事”进入后,找到“就业”栏目进入,点“浙江居住证办理”。
图片来源:金华公安微信公众号
通过以上2个入口找到电子居住证办理界面后,申领人根据自己符合的条件点击“在线办理”,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实名认证(人脸识别)、选择辖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等操作,并提交申请。
温馨提示:对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申领电子证照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事窗口(即线下)办理居住证申领业务,公安机关审批通过后签发电子居住证,发放加盖户口专用章或派出所公章的《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进度查询:
申领内容提交成功后,属地公安机关一般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签发,申领人届时会收到短信提示,并可登录“浙里办”APP进行查询
图片来源:金华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