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
(一)生活补贴:
1、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
2、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3、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
(二)护理补贴: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申报材料:
身份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批表、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表、核对授权委托书、残疾证、本人两寸照片2张等。
救助标准:(补贴金按月发放)
生活补贴:第一类中重度残疾人、非重度残疾人分别按照低保标准的 35%、25%发放;第二类中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的100%发放,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的20%发放;三类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60%发放。
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30元/人/月、9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