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在担保方面有什么要求?
合作经办银行应结合创业主体实际,适当降低反担保要求。
(一)对于1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经办机构原则上应取消反担保要求;
(二)对于10万元到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被选树为市(县)级以上创业典型、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推荐等信用良好的创业者,或者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等特定群体,担保基金和经办银行可以取消反担保要求。
(三)对经办机构综合评估后需提供反担保的贷款对象,贷款对象或其亲友的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等经评估认可,均可作为抵押品。第三人提供反担保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工作人员以及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