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哪些淘汰柴油货车可以申请补贴(江苏镇江国三货车报废补贴标准)

地方特产2022-11-10 10:04:50未知

  补贴范围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本次补贴:

  1. 2014年12月31日前在镇江市登记注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镇江市办理报废、注销登记手续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2.车辆实际使用年限距离《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

  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辆报废拆解日期。车辆报废拆解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享受本次补贴:

  1. 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

  2. 转出车辆;

  3. 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4. 自然报废或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报废的车辆;

  5.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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