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拆解企业设立服务窗口,申领人至服务窗口填写并提交《镇江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报表》(一式两份)。所需申请材料:
1.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名);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 车辆所有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手续的,必须提供车辆所有人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在申请材料审核完后,原件归还申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