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9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扬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扬留扬回扬创业就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扬人社﹝2022﹞46号)。
其中:补贴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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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实施细则》何时开始实行?
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为3年,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功能区组织部门组织申报。补贴经费从市、县两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地县级财政各承担50%,由县级财政先行拨付。市财政应承担的资金,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统计汇总并经审批后,市财政下达至各地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