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对象(适用于香洲区)
在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企业(非珠海市限制发展与禁止发展的产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且在珠海市依法缴纳工资薪金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备注:建筑和房地产行业企业,在2021年度的主营业务或重点项目须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优先发展类“节能环保与绿色低碳”的八种条件之一(1.节能工程施工;2.环保工程施工;3.海绵城市建设关键技术产品开发与应用;4.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技术、产品的研发与推广;5.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住宅部品研发与推广;6.钢结构住宅集成体系及技术研发与推广;7.工厂化全装修技术推广;8.既有房屋建筑抗震加固技术研发与工程应用)或“软件和信息服务”中“建筑信息模型(BIM)相关技术开发与应用”的方可申报。申请人需参与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