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沙坪坝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地方特产2022-11-08 21:11:41未知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沙坪坝区相关区域临时管控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自11月8日7时,解除小龙坎街道小正街187号-195号及217号小正街86号附5号都市丽人(石小路店)小龙坎广场土家鲜肉饼爱心亭小正街149号紫燕百味鸡(小龙坎店)小正街196号堂客老火锅(小龙坎店)小新街5号附3号鑫斛大药房(小龙坎店)碚路街道渝碚路30-2号波司登(三峡广场店)渝碚路街道15号华宇广场17号附2号李氏冒菜面馆渝碚路30-28雷家老农民总店的临时管控措施。

  (二)自11月8日8时,解除三峡广场商圈的临时管控措施。

  (三)自11月8日10时,解除天星桥街道荔枝园B栋土湾街道财信沙滨城市、金沙时代南苑石井坡街道俊峰·香格里拉35栋渝碚路街道南开苑B2栋、三峡广场老基地火锅(银座店)土主街道和睦街15号覃家岗街道凤鸣香山、怡润居的临时管控措施。

  本次调整后,上述区域中除已划定的中高风险区以外区域按照低风险区管理措施执行。

  二、对天星桥街道蓝溪谷地、荔枝园C栋,渝碚路街道宏信大厦、杨公桥西城丽景,土主街道金科天宸3街区,沙坪坝街道劳动路宏浩大厦2单元继续实施临时管控,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再连续开展3天3检,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区域内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余场所暂停营业。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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