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是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分别确定。
今年5月,四川省统计局公布四川省2021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1420元(6785元/月)。
据此,计算出缴费基数上限为6785×300%=2035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785×60%=4071元/月。
根据上述标准,全省用人单位应据实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工资在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内确定。
全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按现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