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退役军人优待证什么时候开始申领?
答:从2022年6月至12月,开展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从2023年1月起,优待证申领发放转为常态化工作。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随时向户籍地或者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申领对象:
泰安市符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以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