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泉州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享受对象:
永春县辖区内的中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2022年,中小微企业招用首次在泉就业,且工作地点在永春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本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泉州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
2.《泉州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2);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件表格发至邮箱:ycjyhrc@163.com。
三、注意事项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企业最新信用信息情况由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统一取证,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予发放补贴。
2.劳务派遣企业、人事代理企业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其余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人员不列入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数。
3.同一高校毕业生先后在不同企业就业,若已有企业享受该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他企业不再重复享受。
4.2022年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逾期申报不再享受2022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审批发放
申请材料送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审核并报人社局确认后,补助资金由财政局拨至人社局,再由人社局拨至申请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对公账户。
五、联系方式
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5-23890911
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99-115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