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学归国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已注销户口的提供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二、中专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携带以下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1.毕业证
2.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集体户口页)
3.居民身份证
三、技能人才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2.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
四、引进人才落户,可申请将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将户口随同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