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需要自行携带安全头盔吗?

地方特产2022-11-07 07:19:03佚名

  廊坊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需要自行携带安全头盔吗?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应当随车配备安全头盔。驾乘人员在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时,发现该电动自行车未配备安全头盔的,不得驾乘。

  拓展阅读: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仅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管理不在本条例的规范范围内。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本文标签: ,电动自行车  ,头盔  ,管理条例  ,配备  ,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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