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加快推广应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通知

地方特产2022-11-06 04:54:54未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一期工程(以下简称“低保一期系统”)自投入运行以来,各地扎实推进系统应用,有效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效率和规范管理水平。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高、职责分工不够明确、推动措施不够得力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水平,现就加快“低保一期系统”推广应用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信息化快速发展,信息技术的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刻变革,社会救助事业转型升级也必然要依托信息化技术。“低保一期系统”是发展改革委批准实施的国家电子政务重点工程项目,民政部对此高度重视,成立部级低保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专门研究部署,多次检查督促,大力推进信息系统建设。目前,“低保一期系统”各项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已于2014年9月验收,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是实现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的基础,在转变低保业务管理方式、规范操作、强化监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创新社会救助管理与服务方式的重要工具与途径。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的时代要求,充分认识推广应用“低保一期系统”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夯实基础,谋划长远,切实做好推广应用相关工作。

  二、具体任务

  “低保一期系统”推广应用要以实现全国社会救助业务数据集中存储、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统计分析准确便捷为目标,通过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改善软硬件环境、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切实加快工作步伐,全面提高社会救助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全面应用业务系统。

  2015年底前,全面应用“低保一期系统”中的“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业务系统,实现城乡低保业务网上办理审核审批和发放等操作。正在部署应用的地区,可先使用临时开放的历史数据采集功能录入当期城乡低保业务数据,并校验核准,7月1日起关闭历史数据采集功能,所有业务通过“低保一期系统”办理。完成部署城乡低保业务应用的地区要逐步将系统应用扩展至农村五保、医疗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业务系统。

  (二)及时上传或交换数据。

  各地要在2015年6月底前汇总上传或交换本地区上月城乡低保数据。使用自建系统的地区上传到省前置机数据库服务器(数据库方式)或上传到民政部ftp服务器(文件方式)。2015年7月以后,各地要逐步实现按月更新,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的数据汇总上传或交换,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与民政统计台账数据同步一致。使用“低保一期系统”的地区通过“信息交换——统计台账导出”功能直接向统计台账导出。使用自建系统的地区要采取适当方式导入统计台账,做好对接。从2016年起,“低保一期系统”中的城乡低保相关数据将作为测算、分配社会救助中央补助资金的基础数据。

  (三)全力做好运行维护和系统完善。

  使用“低保一期系统”的地区应按照《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省级基础设施配置参考方案》(见附件)要求,对本地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网络带宽等软硬件进行升级优化。同时,尽快确定低保系统运行所需的数据库、应用中间件、操作系统、Web服务器等基础软件的运行维护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基础软件的运行维护方案,对各类基础软件的维护工作做出明确的要求和安排,保障“低保一期系统”正常运行。各地在应用过程中,可以结合社会救助业务发展,从项目设置、系统功能和操作使用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至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以便后续升级完善,进一步提升系统功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低保一期系统”完成验收后,民政部专门成立了“低保信息系统一期应用推广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办公室由社会救助司牵头,部信息中心配合做好运行维护工作,部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受社会救助司委托做好推广应用相关事务性工作。各地要参照部内分工,明确主管领导,建立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相关处室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低保一期系统”应用推广工作。

  (二)强化考评考核。

  “低保一期系统”推广应用情况已列入部2015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项目和2015年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项目,并作为社会救助一票否决指标列入年终考评。“低保一期系统”推广应用的考评考核将根据各地系统部署应用情况、数据更新周期、数据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各地要将“低保一期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任务,制定推广方案,并列支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软硬件设施配置采购、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支出,确保到2015年底切实见到成效。

  (三)抓好人员培训。

  民政部将适时组织开展“低保一期系统”应用人员工作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及时组织开展辖区内应用人员培训,重点培养地市和区县级操作使用骨干和技术骨干,积极发挥骨干力量作用。各地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在推广应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予以奖励。

  (四)加强技术指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本地推广应用工作QQ群,加强交流、指导,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的问题。鼓励各地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省级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全国低保信息系统QQ群”(群号:365591385)及时联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低保一期系统”项目负责人或工程师,部社会救助司、信息中心、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将同步跟踪进展。

  从2015年6月起,民政部将对各地推广应用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排序,定期予以通报。

  民政部

  2015年3月9日

本文标签: ,低保  ,系统  ,工作  ,社会救助  ,民政部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