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医保参保人员省内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条件如下:
办理条件:
职工医保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3个月以上)、常驻异地工作人员(3个月以上);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长期(3个月以上)在市外经商、务工、求学或在相关居住地或实习地的;大学生因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的。
异地就医备案概念:
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是由参保人凭借社会保障(市民)卡,在参保地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申请办理登记,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备案后,在备案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参保地报销政策进行结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已申请办理转外就医备案进行结算。
备案后对报销影响: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不设转院自理比例进行结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按已申请办理转外就医备案进行结算。
(2)已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须在备案生效的3个月后方可撤销异地就医备案或修改备案地。
(3)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若临时回绍兴市内,确因病情需要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或购药的,可直接刷卡结算,其医疗费用按视同已申请办理转院,按市外特约医院的报销比例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