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起江津区白沙镇城区采取临时防控措施

地方特产2022-11-05 16:59:20佚名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1月5日10时起,对江津区白沙镇(含白沙工业园)城区采取临时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对上述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检测频次需要研判确定,具体检测时间以属地通知为准。

  二、临时防控期间,上述区域市民非必要不离开该区域,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市民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所在区域的,需持11月5日以来的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确需进入上述区域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非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暂停营业,保供类单位(场所)落实预约登记、错峰限流、查验渝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严格科学佩戴口罩出入。辖区内各生产企业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学校11月7日(下周星期一)暂停线下上课,公共交通暂停运营,其他车辆绕行,场镇区域暂停赶集。

  四、11月3日以来,离开上述区域的市民,请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五、涉疫区域(场所)和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以上措施,将根据核酸检测结果、疫情发展形势分析研判做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配合,勠力同心,共同抗疫。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江津区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本文标签: ,防控  ,核酸  ,疫情  ,肺炎  ,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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